《日本政府预算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16     浏览次数:

《日本政府预算制度》——杨华/编著

【内容提要】

由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杨华教授编著的《日本政府预算制度》,于2016年11月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本书作为《典型国家和地区政府预算制度比较研究丛书》之一,在概括总结日本财政体制、政府预算制度的基础上,按照预决算流程,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日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以及审计等相关环节和具体内容。同时,着重就日本的中期预算、政府债务与风险管理、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政府预算信息化与公开等预算热点问题做了深入分析。最后,结合日本政府预算制度的特点、发展演进历程及改革动向等,对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思辨性借鉴和思考。

一国的政府预算制度,与该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阶段、历史文化传承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说二战后日本确立起来的立宪财政制度有其特殊的政治背景,但之后日本在财政管理、政府预算制度方面的调整和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西方国家在财政管理体制、现代预算制度,乃至政府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总体改革趋势和基本潮流。当然,日本国家本身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成为其各时期预算改革的内在驱动因素。基于此,本书力图通过全面梳理日本政府预算制度框架、管理模式、预决算相关环节及主要流程等,基于国际大环境背景,分析和探讨日本现代预算制度的发展演进历程、重要改革的历史背景以及近年来的改革动向等,以便准确把握日本政府预算制度的独有特点,以及作为现代国家预算制度发展演进的历史阶段性和一般规律性。这是因为,各国不同时期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社会、政治、经济等问题不仅具有共同性,预算改革所遵循的指导原则、基本理念等也具有通约性。总结和归纳日本预算制度发展演进的历史阶段性和一般规律性,对于我国今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建设现代预算制度具有更深层次的借鉴意义。

总体来看,战后日本政府预算制度的发展演进历程大致可概括为两个阶段。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基本可以概括为“三分自治”阶段,这一阶段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中央集权特征。二战后,日本确立了立宪财政制度。在新宪法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以《财政法》、《会计法》、《国库法》、《会计检查院法》、《财政监督法》等为法律框架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据此确立了现代意义的财政制度和预算管理体制。国家财政根据预算运营,预算案经议会表决通过后具有法律效力,政府各部门在预算规制下开展业务活动,没有预算就没有政府活动。因此,预算制度是日本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与此同时,作为民主化改革的重要一环,日本推行了地方自治制度。《地方自治法》、《地方财政法》等法规就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等做出了规定。但总体来看,这一时期中央集权特征明显,中央通过各种形式对地方政府行为加以干预和控制。中央干预方式由二战前的主要通过“人”的控制转向“财”的调节。中央政府通过税收立法权和课税否决制度、许可或认可制度、在地方设立派出机构并实行“机构委任事务制度”等制度安排,实际上对地方事务进行较大程度地调控和干预;通过地方交付税、地方让与税、国库支出金等转移支付形式,实现对地方财源的分配。由于地方财政收入中地方固有收入(地方税)仅占3成,其余7成依赖于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地方政府自主财源有限,地方政府也被形象地形容为“三分自治”

日本的财政管理体制由战后典型的中央集权型逐步过渡为“集权和分权的结合”这一变化历程,既体现出日本政府预算制度的独有特点,反映了上世纪80、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在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方面的总体趋势和潮流,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西方国家现代政府预算制度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性。

日本财政体制的基础是中央调控的市场经济和地方自治制度。中央和地方间的财政关系相对协调、规范,在保证各级政府行使各自职能的同时,中央政府在宏观调控和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这与日本法制化、规范化的预算管理制度密不可分。随着地方分权化改革及相关预算制度改革的推进,日本政府预算正在从一种保证财政支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手段,向改善公共部门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工具转变。日本在财政管理、政府预算方面的相关做法及改革经验,尤其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

【作者简介】

杨华:日本国立冈山大学经济学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日本财务省财务综合政策研究所访问学者、客座研究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日本关西大学经济学部客座教授,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成员。主要研究领域:财税政策、中日经济比较、社会保障等。已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外学术基金会课题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