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对外公布《“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明确建立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确定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八个领域的81个服务项目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规划》明确了每个项目的具体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等,是促进建立健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为配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落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建立健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研究》系列课题,我校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政府预算管理研究所副所长肖鹏教授研究团队经过竞争性开题答辩,获得子课题三《均等化目标下的北京市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机制研究》立项。
按照课题研究方案设计,课题组将结合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性、普惠性、均等化、动态性四大特征,研究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创新。结合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性、普惠性、是否具有可经营性、外溢性等因素,归纳基本公共服务的四种提供模式——政府主导型供给模式、市场化供给模式、公益型供给模式、多元主体供给模式,并对各种提供模式的优劣对比进行比较。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逐条梳理北京市政府在清单项目的财力保障措施,并对清单项目的财力保障现状与问题进行初步的剖析。最后,从均等化和效率视角,提出北京市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