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肖鹏教授承担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课题《国外预算支出标准编译》工作,经过历时一年半的翻译、校对,完成《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成果,经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组织专家鉴定,达到结题要求,同意结项。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明确了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是“建设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现代预算制度是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三大任务之一,也是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逻辑起点和基础。2014年《预算法》第32条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文)指出“要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一定时期中国财政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这一论断对未来财税体制改革方向做出进一步明确和确认。财政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文中,阐述解释了现代预算制度的改革方向。其中标准科学,就是要遵循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规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等因素,明确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基本规范。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加强预算评审结果运用,及时总结不同项目的支出规律,探索建立同类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模式。
该课题成果由“基础理论篇、国际比较篇、中央本级案例篇、地方案例篇、研究篇、重要文件汇编篇”六大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基础理论篇论述了研究背景,开始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建设的理论依据,以及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建设与成本效益分析(CBA)的内在逻辑关系。第二部分国际比较篇选取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四个国家为代表,分国别介绍了美国联邦政府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以下简称OMB)发布的联邦项目成本效益分析通用指南和联邦政府能源部发布的部门成本效益分析(CBA)指南;新西兰介绍了新西兰交通局十三类项目的简化评估程序和道路工作、交通需求、交通服务三大类项目的完整评估程序;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则是介绍了成本效益分析(CBA)在政策效应评估中的应用;最后总结归纳相关国家成本效益分析的共性规律和差异点,提出对我国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建设中的借鉴意义。第三部分中央本级案例篇则选取中央本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比较好的单位为案例,介绍推广其成本效益分析(CBA)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第四部分地方案例篇则选取地方政府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建设比较好的单位为案例,介绍推广其成本效益分析(CBA)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第五部分研究篇反映了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在推进我国预算支出标准建设方面的研究成果。第六部分重要文件汇编篇归纳了近三年财政部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建设方面发布的重要文件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