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些钱怎么花、花到哪、效果如何,应该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进预算公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内在要求。
2013年,财政部继续扎实推进预算公开,比如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内容更加细化;部门预算公开时间更加集中;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提前到4月份随同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公开的内容更加详实;全国31个省份公开了省级财政总预算和省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等等。
2014年,将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第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支出预决算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第二,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第三,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按项级科目公开外,要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第四,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第五,强化对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督导,引导地方逐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